學生沉迷18禁網絡遊戲(古惑仔),勸他改玩其他遊戲,他跟我說,每個朋友都打,不打就埋不到堆,跟朋友失去話題,會被孤立。我跟他說,這種朋友,不要也罷,難道人家跟你說你不高買打架就孤立你,你也要跟著去做?他爭辯,每個同學都是一樣每天打幾個鐘遊戲機,有什麼問題。我答他,你覺得沒問題,已是最大的問題。最他說完一輪道理,他態度開始有點軟化,我叫他多看書,他竟答我,看書的人會給當是怪物。
香港的主流文化,是消費,是吃喝玩樂。市面最流行的讀物,不是專揭人隱私的八卦雜誌,就是介紹消費的刊物;有關社會、文化的書籍往往被邊緣化,只有在一年一度的書節或舊書義賣才得到青睬。學生說他同學認為在課餘看書的為怪物我不覺得驚訝,曾經為何我也曾給當成異類。有位舊同事,每天上班都總會跟其他同事說這隻遊戲好玩,那隻遊戲刺激,幾個熱忱電玩的男同事當然情投意合,每天午飯的話題總不離開電玩,乏味的話題叫我不願跟他們一起吃飯,但大家都是同事,很難開口說不一起,每天吃飯都要裝作對他們的話題感興趣而陪笑,以絕無僅有的電玩知識跟他們溝通。有次那位生命差不多只有電玩的同事攪打機團,力邀我一起,我前後推了三次沒有空,但他似乎不明白我對打機沒興趣,還動用群眾壓力說大伙兒都去,沒理由差我一個,還笑說我這個悶人,不是看書就是影相,沒什麼娛樂,好應該去打機云云。我沒好氣地回答,我的娛樂很簡單,看書行山已是我最大的娛樂。
記得小時候,每有長輩(或新相識的師奶)問起我喜歡做什麼,我會很老實地答我喜歡看書,然後就會換來一聲讚許,呀,你真乖呀,我的那個誰誰誰,只喜歡打機看電視......年紀漸長,當我發覺跟差不多年紀的人說同一番說的時候,有時會給當成文學人(同等於書呆子),或會換來一聲揶揄(扮勤力)。自此,我會學會說我喜歡行街看戲踩冰唱K,叫大伙兒出街預我一份。
舉世皆濁我獨清,眾人皆醉我獨醒,無論你是不是醒,只要你不是身處主流文化中,得不同別人認同,你就是醉,是濁。人是群居動物,總是害怕孤獨,就是因為害怕孤獨,所以才著緊別人的認同,彷彿孤獨寂寞是世上最痛苦的感覺,為了跟友際有共通語言,不惜跟大隊做自己沒興趣的事,擔心如果不跟大隊就埋不到堆,入不到圈子。
本來,認為埋堆、攪圈子只是中學生的無聊玩兒,怎料在大學、甚至出來做事也是一樣。當然志趣(或臭味)相投的人會自動走在一起,但如果身邊的人,都跟自己的理念想差太遠,勉強加入圈子,但沒有共通話題,在別人的嘻嘻哈哈中只能陪笑,雖然身邊朋友不少,比起孤身一人更感到寂寞。旁人笑我太瘋癲,我笑他人看不穿,你當我是異類不打緊,橫豎我不需要你認同,我也不必認同你,道不同不相為謀,你走你的陽關道,我走我的獨木橋;你不明白我,我總會找到明白我的人。堅持不是因為孤高,孤高只是一種主觀的看法,站在自己角度,我只覺得我做回我喜歡做的事,別人認同與否亳不重要,因為我是我。





